此次调整降低了市场租房补贴申请门槛,在市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定补贴金额,普遍提高了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患重大疾病人员、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其中一种情况的,经申请且审核通过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通知明确规定申请家庭若存在不如实申报等瞒报行为,将按照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调整后的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政策加大了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力度,进一步扩大保障人群范围,可完全覆盖2人及以上保障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同时加强了对保障人群市场租赁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到精准帮扶,为真正有需求的人群提供更优质的保障服务。
“市场租房补贴”是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北京市海淀区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符合条件家庭可以到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的;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有效身份证件(家庭成员的)
已婚家庭成员: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需经民政部门存档,加盖存档章),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有外省市住房:提交《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发票及完税凭证。(购房满一年的需提供有效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出售过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及完税凭证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提交重残凭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承诺书)
低保、低收入、分散供养家庭:提交民政部核发的《供养证》或《低保证》或《低收入证》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根据保障家庭人口结构、收入水平分档确定。具体见下表:
注意: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照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申请且审核通过的,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符合提档标准家庭,提高后的补贴不得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
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租赁的住房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关材料,承租的房源应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但不能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等禁止出租的住房,也不能承租公租房。
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办理手续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具的一类银行卡、房屋租赁备案回执单、房屋租赁缴税发票等材料及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当月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从次月开始计发补贴。每月月底前,市场租房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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