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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下发!临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3 2:41:5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现将市、县“双减”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双减”随手拍平台予以公布。如果您发现中小学校违规补课、课后服务不规范和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请您举报。

  具体哪些行为可以举报呢?给大家提供山东省“双减”负面清单,发现清单中的行为,大家可以随时进行举报。良好的教育生态,请大家一起共同维护!

  7.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2.严禁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10.严禁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12.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14.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15.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16.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22.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23.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24.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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