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笔者从日前安徽省阜南县政府召开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调度推进会上获悉,该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印发的《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名称。
据了解,此前,阜南县全县各地的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没有统一标准。按照《标准》要求,该县明确规定:今后,全县所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应当符合《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或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且不得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校外培训机构名称的行政区划、行业表述应当与机构办学所在地、类别等相符合,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该县明确要求,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一般表述为:××培训(课外培训、课外教育、辅导等)学校或中心。营利性教育机构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一般表述为:××培训(课外培训、课外教育、辅导等)学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使用简称。此前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按规定变更。
阜南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积极会同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对此前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提供好服务。(陈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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